孩子做善事家長莫阻止
來源:《怎樣做·好父母》叢書 2009-05-08 15:27:20

孩子最不需要的100個誤導“重才輕德”
有位母親帶孩子上街,見一位老人不慎將滿籃蔬菜弄翻,撒在路上。孩子剛要蹲下來幫助老人,卻被母親拉起就走。只聽她說:“沒你幫忙,人家也能行。你替他撿了,也沒人知道,走吧。”
不久前,新加坡8萬名中學一二年級的學生,參加了一個特別的活動,他們人手一本名為“日行一善”的小冊子,記錄自己所做的小小“善行”。如果一年之中有了80個“小善”,便可獲得一枚銅質徽章,佩戴于衣領之下。獲得了徽章的孩子受到鼓勵,那閃光的徽章也時刻提醒他處處“與人為善”。
其實,無需尋找,在我們的生活中常常可以遇到做善事的機會。古人說:“不以惡小而為之,不以善小而不為。”這就是說,不要以為壞事很小不至于造成很大危害就去做,也不要以為好事很小不會有人記得就不去做。“善”雖小,也是對社會有利的事,多小的“善”也值得去做。不但我們自己要多做好事,還要像新加坡那些學校一樣,教育和鼓勵孩子們多做善事。這不但可以培養孩子從小有一顆愛心去對待他人,關心他人,也會使他們增強社會責任感。這樣的孩子長大了,才有可能尊敬老人,孝敬父母,不辜負家長對他們的期望。
一位社會學家指出,我國的兒童教育正在由只會讀書的極端走向只追求才藝的極端。確實,許多孩子能歌善舞,學書法,練英語,讓許多人嘖嘖稱奇。但仔細考察這些孩子的個性發展和行為習慣,就會發現許多不盡如人意之處。
當前,一些家長將素質教育片面地理解為才藝培養,“重才輕德”,對兒童的健康成長極為不利。兒童的生理和心理發育不成熟,受家庭、學校、同齡群體和大眾傳媒的影響很大。如果在這個時期不做好品德培養,孩子極可能形成不健全的乃至畸形的心理,并會缺乏許多在早期社會化中必須培養起來的品格、觀念和能力。
教育工作者們認為,3歲至12歲的兒童時期,是孩子個性形成和發展、自我觀念增強的最重要時期。在這個階段,應該著重培養孩子的自主性、主動性、勤奮性和道德品質。這時必須教會孩子的東西有:學會控制自己、區分善惡,與親人和同伴建立良好的關系和情感,發展道德性并具備一定的價值判斷態度,發展人格的獨立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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